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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日期和离婚证日期不一致可以吗

合飞律师3周前 (03-19)普法百科4

离婚协议书日期和离婚证日期不一致可以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的日期和离婚证的日期要一致,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会生效,离婚登记是受保护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簿、;

(二)本人的;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的;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

事实上,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将长久有效。

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时一方有隐瞒财产真实情况问题,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的,那么涉及的财产处理条款,其实可以请求变更。

离婚后主张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按以下进行:

1、前提条件

夫妻俩协议离婚

2、时间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

3、起诉理由

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起诉之后,也受理的,经过审理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后还就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只有在财产协议问题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的日期和离婚证的日期要一致,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会生效,离婚登记是受保护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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