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一、驻外人员怎么办理
双方在对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在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情况下,可办理授权,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机关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如协议离婚双方符合法定条件,应当予以登记,发给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机关公证,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直接公证。
二、华侨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其属于涉外婚姻,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和,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如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双方到国内一方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均为居住国外的华侨,原则上向其居住国的有关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居住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回国定居华侨,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协议离婚只有签订相应的,对某些事项进行规定之后,然后到民政局进行办理,就可以取得离婚证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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