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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如何的

合飞律师2周前 (03-19)普法百科4

程序: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证明、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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