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是怎么分配的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是怎么分配的
婚前一方购买或者建筑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经过夫妻双方长时期的共同使用管理和收益,就转化为,而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对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法律有如下规定: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房产,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候,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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