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什么

合飞律师2周前 (03-19)普法百科5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第二、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第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第四、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40097.html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什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