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男子诽谤前妻被判精神损害赔偿

合飞律师2周前 (03-20)普法百科3

该男子叫张某,前不久与妻子王-静(化名)。离婚后本应好合好散,张某却对王-静怀狠在心。今年4月份的一天,他带着写有侮辱、诽谤王-静及其家人语言的传单,来到王-静家所居住地四处散发、张贴,在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与此同时,张某还多次利用手机向王-静发送侮辱、恐吓信息。事后,当地公安部门给予张某。

面对张某的无理行为。无奈下,王-静和其妹及母亲将张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法院一审认为,张某利用大字报以及手机发短信等方式侮辱、诽傍王-静及其家人,给对方的名誉和精神上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法院判决张某立即停止对王-静及其家人的侵害行为,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00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41224.html

男子诽谤前妻被判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