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离婚后子女怎么落户
一、辽宁离婚后子女怎么落户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落户情况如下:
(一)协议离婚情况
1. 如果子女归女方。通常情况下,女方可持、(明确权归女方)、女方簿等相关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子女落户手续。
2. 若子女归男方抚养。男方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体现抚养权归属)、男方户口簿等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
(二)诉讼离婚情况
1. 法院判决子女归一方抚养。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持法院判决书、户口簿等材料,到自己户籍所在地办理子女落户。
2. 如果涉及房屋产权问题影响落户。例如,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且该房产与户籍挂钩,另一方需按照判决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保障子女顺利落户到抚养方的户籍下。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户籍政策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办理落户时应按照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
二、辽宁离婚经济补偿的申请流程
在辽宁申请离婚经济补偿,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1.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申请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
2.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二)协商
双方可以就离婚经济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包括补偿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相关协议。
(三)诉讼(若协商不成)
1.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离婚经济补偿的要求。
2. 提供证据,如自己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明,像照顾孩子的相关记录、照顾老人的证据(如医院照顾老人的缴费单据、照顾的照片等)、协助另一方工作影响自己发展机会的证据等。
3. 法院审理后会根据证据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以及补偿的数额作出判决。
三、辽宁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
辽宁离婚经济补偿适用以下条件:
1.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如果夫妻间未进行这样的书面约定,在财产制度上不属于分别财产制,就不能适用该规定。
2.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这里的较多义务体现在对家庭事务的操持上,比如在抚育子女方面,可能是长期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等事务;照料老人,在老人的生活起居等方面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协助另一方工作,例如为对方处理工作相关的一些事务从而对自己的工作或者个人发展机会造成影响等。在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在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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