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抚养权不执行几年失效

合飞律师2周前 (03-20)普法百科3

一、抚养权不执行几年失效

抚养权的执行不存在因时间经过而失效的情况。

抚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定权利和义务。当法院作出关于抚养权归属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后,负有交付子女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如果其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只要抚养权的法律关系没有发生变更,比如通过合法程序对抚养权进行重新确定等,那么关于抚养权的执行要求就一直有效。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执行可能会因客观原因暂时受阻,但这并不意味着执行就失效了。

比如,可能存在找不到子女的情况,导致执行暂时无法进行,但一旦发现子女下落,执行程序可以继续推进。另外,如果出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如抚养一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情形,另一方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变更抚养权,重新启动相关执行程序。总之,抚养权的执行不会因时间而失效。

二、抚养权变更司法解释

抚养权变更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以下要点:

一是变更的法定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关系,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是变更的程序。一般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协议变更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应予以认可。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三是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在变更抚养权时,其真实意愿是重要考量因素。

三、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法院

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协议变更。若双方就抚养权变更能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一般无需通过法院,但若后续因协议履行等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是诉讼变更。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若涉及涉外、涉港澳台等特殊情形,还需遵循相关特别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总之,明确管辖法院是变更抚养权诉讼中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案件顺利进行。

以上是关于抚养权不执行几年失效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42174.html

抚养权不执行几年失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