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什么
一、中国对于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什么
针对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驾驶的情况,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一)驾驶人员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存在恶意竞逐行为,情节严重恶劣的情况;
(二)驾驶员在饮酒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服务的车辆,其人数严重超出额定范围,或者其行驶速度严重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获拘役多久出结果
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判决书通常可于五日内获得。
若该之审判结果在当庭做出,则需在五个自然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至相关涉案人员及提起的检察机关。
至于刑事判决书在送达给被告之后,被告应自行妥善保管,并未对相应保管期作出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需要在三个月内宣布判决结果,如果超过十五日仍未下达判决,可视作被告人已被依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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