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好啦,让我来给你简单科普下,这个的大概原则有哪些吧:首先呢,就是如果双方都开车出事了(是机动车),那就得看谁的过错更大些了,如果大家都有问题的话,就各付各的保险,如果保险还赔不上,那么剩余的那一部分钱就要对半分哦。
其次呢,如果一方是机动车,而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话,那机动车这一方的损失就要由对方负责40%,剩下的60%则要自己承担咯。
《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刑事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这份上诉状的内容呢,主要就是讲几个大块儿:首先是重点,那就是把标题标得清清楚楚,让人一看就知道咱们这是在申诉什么事情,那就是“刑事上诉状”。
再然后,就是把审判我们案子的那个啊,还有具体的案件编号给写下来。
接下来要写的,就是关于上诉人的一些基本信息了,比如你叫啥名字啦,联系电话之类的。
然后呢,就要详细地描述一下原审判决的情况,比如说被告是谁呀,被判了个什么啊,最后的判决结果又是怎么样的等等。
接着,就是我们上诉的原因了,这个部分要把我们对原审判决的不满之处,以及我们为什么会觉得不公平的理由都写出来。
最后,就是我们上诉的要求了,也就是我们希望法庭能够怎么做,比如撤销原审判决啊,或者减轻刑罚啊等等。
如果有相关的证据的话,也要一并附上哦。
最后,就是签字和日期了,别忘了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有哪些程序
处理交通事故理赔这件事其实挺简单的,总体的流程大概是这样子:首先得先确认出事故是谁的责任,这个工作一般都是当地的交警大队来跟进的;紧接着就是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做个精确的估计,比如人员受伤或者财物受损这些方面都要考虑进去;然后就是受害者或者他们的代表向责任方或者保险提出理赔申请了,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接下来就是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对申请进行审查,看看能给多少钱以及哪些部分可以赔偿;最后就是经过审查之后,如果没问题的话,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就会按照之前商量好的方式把赔偿款打过来。
在这整个过程中,也有可能会需要走一些法律程序,比如调解啊、或者提起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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