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情节免于刑事处罚吗
一、情节免于刑事处罚吗
根据刑法典对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若犯罪行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则可予以宽大处理甚至免于刑事处罚:首先,若情节极其微小、对社会构成的威胁极为有限,则可被视为轻微违法或民事事件,不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其次,如果犯罪行为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也应予以豁免刑责;再次,经过特别赦免令的批准与执行,相应的刑罚也可得到免除;还包括那些依据刑法须由受害人起诉并承担举证责任的犯罪案件中,如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则或被告人均可免受刑事追究;最后,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特殊情况下,法律亦规定可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危险驾驶是指哪些行为
大家都知道,什么叫做“危险驾驶”吧?我给你们列举几个例子:首先是一种叫做“追逐竞驶”的开车方式,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会让开车变得很危险;然后就是喝了酒之后仍然选择开车上路,这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完全不负责的表现,对整个社会环境也有极其恶劣的影响;接下来说说那种在开校车或者做长途客运的时候,不按规矩做事,比如偷偷地严重乘客,或者是高速行驶,对车上的旅客安全极度不负责任;最后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这样做不仅危害到公共安全,还会给其他人带来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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