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一、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以下人士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具有相应的参与权限:
1、交通事故相关方当事人以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或管理责任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与其中的其他相关人员;
4、为机动车提供保险服务的各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二、谁来承担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再去复查的费用
车祸后出院复诊费用仍由司机负担,也就是责任方出钱啦!按照法条,如果因为车祸给别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得赔人家看病花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还有因为没上班儿少赚的那部分收入呢。
要是伤势严重到需要残疾辅助器具或者,那就更要赔了;万一不幸没了命,那就是和死亡。
而如果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了大事故,比如有人受伤或死了,或者财产受到了很大损失,那司机可能会被判刑3年以下,甚至更长时间。
如果在逃跑之后又有人因此去世,那司机可能会被判7年以上的刑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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