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
一、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
在夫妻离婚时,对于两岁以下小孩的抚养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会由母亲直接抚养。这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处于哺乳期内,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和母乳喂养等生理需求角度考虑。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孩子可能会由父亲直接抚养。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例如母亲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等。
另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归属。若双方能够就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该协商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总之,法院在判定时,会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
二、如何确定离婚子女的问题
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日常生活开销、费用、医疗费用等。比如孩子患有特殊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相应的医疗费用就应在抚养费中有所体现。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抚养费数额也应有所不同。例如在一线城市生活,抚养费标准通常会高于三四线城市。
此外,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也有多种,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中止给付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比如给付方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
(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例如给付方因犯罪被判处,在监狱服刑期间无法获得收入支付抚养费。
(三)直接抚养子女方,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且能够满足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实际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给付方的抚养费可以酌情减少或中止给付。
不过,中止给付抚养费是有严格条件的,且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比如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法院的认可。一旦中止事由消失,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恢复给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