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
一、湖北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
在湖北,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子女年龄因素。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背景等。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具优势。
(三)抚养意愿及陪伴情况。若一方长期陪伴、照顾子女,与子女建立了深厚感情,且有强烈的抚养意愿,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此外,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子女等行为,一般不宜获得权。在确定子女归属时,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二、离婚登记办理是什么流程
在福建办理离婚登记,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查验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湖北离婚冷静期哪里可以查到
离婚冷静期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一)向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在湖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通常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前往该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询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起止时间计算方式等相关内容,他们会依据相关和实际操作流程给予准确解答。
(二)通过政府政务服务网站查询。许多地方政府都设有专门的政务服务网站,在网站上搜索离婚登记、婚姻政策等相关关键词,可能会找到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详细政策解读、办理流程等信息,从中了解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情况。
(三)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热线。比如湖北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其说明想要了解离婚冷静期的相关问题,接线人员会根据情况转接相关部门或者直接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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