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这是确定抚养权归属的首要考量,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哪一方的抚养更能让子女健康成长。
(二)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例如,子女长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双方抚养条件相当,但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另一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大。
(三)尊重子女意愿原则。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询问其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原则。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背景等。一般来说,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及教育背景的一方,更有利于抚养子女。
(五)结合父母品行原则。若一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违法犯罪行为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品行问题,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二、离婚不给几年可定为遗弃吗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一般不能简单地以经过几年未支付就认定为遗弃。
遗弃行为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就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而言,若只是单纯拖欠抚养费,通常先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首先,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支付方履行支付义务。若支付方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能会面临等措施。
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比如一方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长期恶意拖欠,导致子女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严重影响子女的基本生存和身心健康,且经过多次催告、司法程序等仍不改正,情节达到恶劣程度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但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并非仅依据拖欠时间来确定。
三、没有工作的宝妈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
没有工作的宝妈在离婚时争取抚养权,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突出自身优势。虽然没有工作,但可强调自己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全身心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和成长,能给予孩子细致入微的关怀和陪伴,这对孩子尤其是年幼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展示自身能力。比如自己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能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孩子良好的品德教育和知识启蒙;或者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为孩子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提供稳定居住环境。证明自己有稳定、安全、适宜孩子居住的住所,让孩子能有稳定的生活空间。
(四)强调家庭支持。若有家人愿意协助照顾孩子,如父母身体健康且愿意帮忙,可作为有力辅助条件,说明即使自己暂时没有工作,也能保障孩子得到周全的照顾。
同时,要注意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有不良生活习惯等,以此增加自己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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