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民法典有如下相关规定: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母亲在哺乳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多种因素。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意愿在确定归属时会被重点考虑。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总之,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的规定,始终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保障其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能离婚吗
夫妻打架动手能否离婚,需从不同方面分析。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如果夫妻一方认为打架动手等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若双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办理。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相关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偶尔打架动手,经调解后双方愿意改正、重归于好的,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如果打架动手行为频繁且严重,甚至构成,给一方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三、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认定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可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一)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通常情况下,一方在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该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三)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这种情况显然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另一方利益,属于个人债务。
(四)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因这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总之,在认定一方个人所负债务时,需综合考虑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等多种因素,以准确界定债务性质。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归属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