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一、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子女年龄。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的,需考虑双方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等因素,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等情形的一方。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背景等。有稳定且足够的经济收入,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具优势。
(三)抚养意愿。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亲自照顾、陪伴子女成长,积极参与子女教育、生活的一方,更易获得抚养权。
(四)生活环境。稳定、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至关重要。例如,一方有不良嗜好或生活习惯,可能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利于获得抚养权。
二、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存在严重疾病或伤残。若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等原因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考虑,可能丧失抚养权。
(二)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或者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不支付、不关心孩子生活学习等,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其可能因此丧失抚养权。
(三)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例如一方存在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或者其生活环境不稳定、不安全,如频繁搬家、居住环境嘈杂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也可能导致丧失抚养权。
(四)其他情形。比如一方犯罪被判刑,无法实际履行抚养义务等,同样可能丧失孩子的抚养权。
三、孩子抚养费一般需要给到几岁
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子女已成年,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例如,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另外,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如有残疾等特殊情况,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总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需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和父母的负担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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