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一年了,这期间只让我见过一次孩子,只够联系不上
一、我和前夫离婚一年了,这期间只让我见过一次孩子,只够联系不上
根据你所述情况,你作为孩子的一方父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目前你面临的状况,可尝试以下方式解决:
(一)尝试与前夫再次沟通协商,明确提出你合理的探望需求和具体安排,以平和理性的方式争取他的理解与配合,重新就探望孩子的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沟通协商无果,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依法作出关于探望权的判决,以保障你合法的探望权益。
(三)如果在探望过程中,前夫存在故意阻碍等违法行为,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你的探望权得以实现。
二、小孩2岁半以前有个孩子,现在离婚的话,小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2岁半小孩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对于2岁半的小孩,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若一方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等保障,会是一个有利因素。再如,双方的居住环境,是否有稳定住所等。
此外,孩子长期跟随哪一方生活、哪一方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陪伴等也是重要考量。若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通常不会获得抚养权。总之,法院会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三、孩子不是自己生的,但孩子是以自己的名义写的
这种情况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从法律层面看,若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却在离婚协议中以自己名义涉及孩子相关权益安排,首先需明确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协议中关于孩子部分的条款效力存疑。对于非亲生子女,在未形成合法关系的前提下,并不当然享有对该子女基于亲生父母身份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若在离婚后,相关事实被发现,另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能会对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探视、财产分配等涉及孩子的条款提出异议,甚至可能引发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审视协议的效力和相关安排。
如果发现孩子非亲生,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如等确定事实,并与对方协商重新调整离婚协议中相关内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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