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处理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则乃是公平且客观的原则,这是由于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必须对各方面责任予以明晰划分。
通常情况下,责任程度的确定会依据当事人所应负之职责范围而定。
然而在实际的赔偿过程之中,则是遵循了雇主直接负责赔偿的原则。
(一)过错直接赔偿原则。
机动车事故责任应由过错方承担,若双方皆存在过错,则按照过错比例分摊责任;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时,除非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为之,否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即责任应由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承担。
此种情形主要考虑到机动车驾驶方为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及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
(二)先行垫付原则。
如若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
(三)替代赔偿原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此种赔偿系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替代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可否异地起诉
倘若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并非当事人所属的居住地,那么他们便有权利选择向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提出诉讼,亦即实行跨地域诉讼事项。
具体而言,关于交通事故的跨地域起诉步骤,详述如下:首先,启动诉讼与接受案件的处理,当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针对损害赔偿问题向行为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起诉书。
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若发现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在收到起诉书后的七天之内予以立案;反之,若认为不符合条件,也会在七天之内作出裁决,如对裁决结果不满,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机关提出上诉。
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法院在接到起诉书并确认立案之后的五天之内,将会把起诉书的副本连同相关附件发送给被告人,而被告人则需在十五天之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议庭对诉讼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为做好充分的准备。
最后,开庭审理阶段,按照普通程序的审判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个审理过程。
三、交通事故用是多少
你想知道代理诉讼案件收多少钱吗?别急,这里有个详细的收费标准:第一,我们是看在诉讼的哪个环节来定这个费用的。
首先,如果是按照件数算的话,价格会在每件3000到15000之间不等。
要是按照案值的高低比例来算,基本是这么规定的:如果案值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在内),那我们就抽取百分之十作为佣金(最少也得收你3000元);如果案值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在内),那我们就抽取百分之六作为佣金;如果案值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在内),那我们就抽取百分之四作为佣金;而一旦超过了1000万元,那我们就只抽取百分之二作为佣金。
最后,我们还会根据你和对方争执的标的额差价来累积计算费用。
第二,对于再审和申诉这类情况,我们也是按照一开始制定的那种收费方式和标准,来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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