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赔偿
一、如何赔偿
在涉及到工伤的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伤害,因此从法律层面出发,必须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联手承担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而当因工受伤时产生的以下几类费用,均需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员工在接受治疗工伤期间所享有的正常工资福利;以及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每月应得的伤残津贴;以及当劳动合同结束或被提前解除时,应该享受的那笔特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费。
二、交通事故工伤伤残应赔偿多少钱
在遭遇工伤的情况下,须依据《道路办法》及相关法规进行最初处理。
涉及到的工伤保险待遇则应根据如下规范实施:
(1)若已经涵盖了医疗费用、用、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误工工资等项目,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无需再行支付相应的待遇(即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工资可视为工伤津贴)。
如果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前已经垫付了相关费用,那么当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款时,就必须归还给他们。
(2)若交通事故赔偿中向伤亡员工或其亲属支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经由伤亡员工或其亲属领取,那么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不再发放。
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这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补充。
(3)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死亡或残疾的员工,除了按照上述两项规定处理相关待遇之外,他们仍有资格享有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
(4)如果肇事者逃逸或者存在其他原因,使得受伤员工无法从交通事故赔偿中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该按照规定为该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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