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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撞死人要坐牢吗

一、意外撞死人要坐牢吗

在意外事件中造成人员伤亡后是否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并入狱服刑,取决于责任判定的结果。

若有涉嫌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严重事故,包括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便可能被指控犯下罪,进而面临或其他形式的刑事处罚,即所谓“坐牢”。

若在事故中并无任何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对方主要过错所导致的死亡后果,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也就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惩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撞死人宁愿坐牢不赔钱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坐牢与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并非同一回事,二者不可混淆。

这样,即便被判入狱,受害人家属仍然有权利依法要求被告进行经济赔偿,肇事方仍需履行其应有的民事赔偿义务。

其次,若驾驶人员由于严重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导致重大或特别重大的致他人死亡的,将面临最低三年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时还得缴纳200至2000元不等的以及吊销处理。

如果,关于向受害方赔偿的事宜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仍旧无果,那么受害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提出请求。

如果确实因肇事方经济状况困难,导致无力支付足够的额的话,那么这部分赔偿金额就只能透过法院评估的方式来确定了。

再者,如果责任方未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且需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时,若无力承担的赔偿总额超过人民币30万元的,就要对其实施刑事处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坐牢”。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责任人如果驾驶的是属于机动车辆的话,那么机动车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将由保险承担,所以这部分并不计入无力赔偿的总额之内。

最后,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而致害人无力提供相应赔偿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

该申请的有效期为两年时间。

在法院采用了所有可能的执行手段后,依然无法执行赔偿的,法院将会暂时停止执行。

等到对方的经济状况好转之后,受害方可再次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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