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一、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首先,从行为对象角度来看,罪主要适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所从事的各类行为,其中涉及到的行为类型广泛,例如驾车、高速飙车等等;
然而,妨害安全驾驶罪却专注于在行进过程中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者实施的某些行为进行控制和管理。
其次,从具体的行为表现形式来看,危险驾驶罪的表现形态具有多样性,比如我们熟悉的醉酒驾车、车辆等等;相比之下,妨害安全驾驶罪更加注重对驾驶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干扰,比如通过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强行掌控驾驶操控机构等方式来实现。
再者,由于两个法条涉及到的行为都对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它们在法律层面上的后果也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与危险驾驶罪区别在哪
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有着本质上的差异,虽两看起来相近,但实际上二者分属有各自内涵的刑事犯罪范畴。
其中,危险驾驶罪关键在于其内涵为在道路行驶中,饮酒过量或精神异常并导致车辆失控、制动失效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包括醉酒后驾车以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速等行为。
然而,妨害安全驾驶则是指对驾驶员的正常驾驶行为造成干扰和妨碍,从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应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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