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属于必须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
1、肇事车辆未悬挂有效车牌或三证(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有效保险标志)不全;
2、涉及车辆驾驶人员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员酒后驾车、滥用国家管制药物或麻醉药品;
4、事故导致公共财产受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二、行为人酒后驾车致多人死伤,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酒驾致使多人身亡受伤事件中,交通事故责任由当地交警部门依据双方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力及过失严重性进行评估判定。
(一)若仅有单方面过错导致事故,过错方需承担全责;
(二)若涉及两方或多方过错,参考各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其过失严重性,决定主要、平等或次要责任人;
(三)若各方均未导致事故过错,则视为交通意外,各方无需负责。
若有人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其他方无需承担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