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生活费怎么赔偿标准
一、生活费怎么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对于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赔偿问题,其具体数额应根据扶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受诉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准进行计算。
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则需计算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而对于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则需计算二十年时间。
当被扶养人达到六十周岁以上时,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应得的额便会相应地减少一年;至于被扶养人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者,其应得的赔偿金额将按照五年来计算。
其次,所谓“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
在此情况下,若被扶养人尚有其他扶养人存在,那么赔偿义务人仅需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责任进行赔偿即可。
倘若被扶养人数量众多,那么每年的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该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度之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二、如果交通事故保险已经支付了赔偿金,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事宜得以圆满解决之后,行为人仍旧可能面临来自受害方的索赔请求。
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依赖于保险赔偿的额度能否完全覆盖事故所导致的全部财务损失。
假如保险赔偿的数额无法填补所有的经济损失,那么侵权行为人有义务承担超出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那部分赔偿责任。
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首先启动赔偿程序,然而若赔偿金额未能涵盖所有的经济损失,则侵权行为人必须自行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据找法网的相关报道指出,即便已经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倘若仍存在尚未得到赔偿的损失,受害方依然拥有权利要求侵权行为人继续履行赔偿义务,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先对侵权行为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支付这些额外赔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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