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车辆因事故维修贬值损失可以主张吗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因事故维修贬值损失可以主张吗
针对交通事故造成汽车受损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其本质上是对汽车自身进行的弥补。
通常来说,在汽车经过修复之后能够恢复到正常的行驶状态就足够了,也就是说,只需要对汽车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养护,而无需对因事故引起的贬值损失做出赔偿。
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全面支持贬值损失赔偿的客观环境,只有在极少数特殊且极端的情况下才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赔偿。
若汽车遭受严重损害以至于无法修复或已经彻底毁坏,那么应当赔偿的金额应该是购买一辆与事故发生时被损坏汽车价值相当的新车所需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车辆制动不合格责任大吗
车辆制动系统若被鉴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那么这就很有可能是导致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或次要因素之一。
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他们需要根据事故当事人在整个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以及各自在事故中的过失程度来综合判断和评定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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