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对当事人人身所造成的损害案件中,所需承担的责任赔偿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住院及治疗期间的各类费用如护理费,营养方面的投入以及误工损失等,同时还需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以及等相关费用。
而这些额的具体数额则是以鉴定为依据进行计算得出的。
伤残等级鉴定工作通常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完成。
其次,关于护理费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经济收入状况及其提供护理服务的人次以及护理期限等情况来确定。
再者,针对方面,其具体数额则需要根据受害人为恢复劳动能力所需付出的努力程度或伤残等级,并参照受诉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20年的时间跨度进行计算。
最后,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应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致死有什么责任
如果车祸死了人,司机全责或主责,或者他喝酒开车、逃跑、太狠,那就可能犯了。
按照中国法律,这种情况会坐牢,轻的话三年以下,重的话七年以上。
不管是不是要坐牢,司机得赔钱给受害人家属,包括、死亡补偿金、孩子等等。
这些费用怎么算呢?依据就是中国的和相关的法律解释。
另外,出了这么大事儿,交警可能会罚司机,像吊销、交罚款什么的。
他们这么做也是为了让我们更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再出这样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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