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交通事故负全责,我该怎么办
一、我对负全责,我该怎么办
在遭受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肇事方须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阁下理应倾力进行各类关键证据以及责任判断证明的搜集和妥善保存工作。
在此基础之上,便可以启动与对方之间的积极协商程序,寻求出一个能够有效解决赔偿问题的途径。
倘若事故还造成了您人身的损害,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膳食补贴费用等。
这些都是为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合理开支,同时也包括因为事故而导致的工作延误所带来的收入损失。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没钱怎么办
在没有能够强制执行的财产存在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可以暂时搁置,等到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之后再进行赔偿。
在民事赔偿案件中,若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仍无法履行债务,则法院有权暂停执行,直至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后方可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以下是可能导致法院裁定暂停执行的几种情形:
(1)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延迟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了具有充分理由的异议;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需等待其继承人继承相关权益或承担相应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者;以及
(5)法院认为应当暂停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
当上述暂停执行的原因消除后,法院将恢复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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