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一、怎么结案
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一旦进行了报警处理,那么结案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首先,若双方当事人能够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赔偿协议,便可共同前往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完成案件的结案环节。
在交警部门的巧妙引导和协调之下,若双方当事人均能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赔偿协议,则需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至各方当事人手中,然后再前往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完成结案手续。
最后,如果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则需要填写调解终结单,并将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同时告知他们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二、交通事故怎么界定要买不买轮椅
轮椅被视为残疾辅助设备,若因车祸导致身体受损必须购置轮椅等相应设施,那么保险将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类赔偿以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为准,根据普通型器械的标准进行核算。
这是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中的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事件中,受害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因接受医疗救治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及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这些费用均应由赔偿义务方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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