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警方怎么判
一、危险驾驶罪警方怎么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案件,通常都会判处被告相应于罪犯性质的拘役刑期以及罚金的附加处罚。
实际上,所谓的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犯罪行为:1)在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时,表现出不符合常规的快速驾驶或剧烈驾驶的方式,例如追逐竞赛;2)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驾驶行为失控的情况;3)在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旅客运输服务的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数量的载客行为,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最高速度行驶;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以上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即被判处拘役刑期,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附加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依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将依法予以剥夺自由的拘役刑罚,并且附带经济性的罚金。
其中关于拘役的具体时长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危险驾驶罪的最低量刑标准为一个月的拘役。
此处所提及的罚金金额,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加以确定,而最终的罚金数额则由审理该案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符合或等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对其定罪处罚,而非实行。
在实践中,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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