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怎么理赔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怎么理赔
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守保险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设定的责任限额,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若出现超出责险限额的情形,责任的划分和赔偿义务的履行将依照以下条款执行:首先,若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则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其中一方为主责方,其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次责方则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样适用上述原则。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类事故导致了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仍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那么机动车一方只需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可:即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需承担80%的赔偿责任;而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则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1. 若事故双方皆属机动车辆范畴,则两方需在各自所持有的份额范围之内,全额赔付对方所有损失;若仍有未能覆盖之差额部分,双方应依据7:3的比率进行分摊。
2. 若事故中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则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辆需在其所持有的交强险份额范围之内全额赔付对方所有损失。
若存在未足额覆盖的部分,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机动车辆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主次责任的划分比例应为8:2;反之,若机动车辆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则主次责任的划分比例应为6:4。
3. 若事故双方皆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损失应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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