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一、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犯有危险驾驶罪行的罪犯,通常会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所谓危险驾驶罪,主要涵盖了道路上驾车行为中的追逐竞驶以及过度饮酒驾车等不法行为。
涉及到的情况还包括,从事校车运营服务或旅客运输业的个人,其所载乘客数量严重超出额定标准,或者在规定时速内驾车行驶超越标准,再或是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同样也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这些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拘役,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二、危险驾驶罪致死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导致他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并负有主要或以上责任时,将被视为构成。
在量刑方面,则需结合实际造成人员伤亡数量及财产损失状况进行公正判定。
2、由于其行为所引发的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或拘役;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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