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肇事罪怎么判
一、二次肇事罪怎么判
(1)对于在事故中负有全责,导致一名人员死亡或重伤并逃逸者,其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若仅造成重伤但存在其他定罪特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则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如无力赔付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则基准刑变更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刑期相应增加六个月;轻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刑期则增加两个月;无力赔付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增加1万元,刑期亦将随之增加一个月。
(2)对于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导致一名人员死亡或重伤并逃逸者,其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若仅造成重伤但存在其他定罪特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则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无力赔付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则基准刑变更为三个月。
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刑期相应增加四个月;轻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刑期则增加一个月;无力赔付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增加1.5万元,刑期亦将随之增加一个月。
(3)对于在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导致三名人员死亡者,其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刑期相应增加六个月;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刑期则增加两个月;无力赔付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每增加3万元,刑期亦将随之增加一个月。
(4)综合考虑所有因素后,刑期不足六个月者,将适用拘役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法院判肇事罪怎么判
(1)若被告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导致一人死亡或一人重伤并在事后逃逸,其基准刑则应认定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如果仅造成一人重伤但存在其他法定加重情节的,基准刑则为有期徒刑一年;若无力赔偿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基准刑则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相应增加六个月;每增加一名轻伤者,刑期将相应增加两个月;而对于无力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增加1万元,刑期也将相应增加一个月。
(2)若被告人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并且导致一人死亡或一人重伤并在事后逃逸,其基准刑则应认定为有期徒刑一年;如果仅造成一人重伤但存在其他法定加重情节的,基准刑则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若无力赔偿高达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基准刑则为拘役三个月。
每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相应增加四个月;每增加一名轻伤者,刑期将相应增加一个月;而对于无力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增加1.5万元,刑期也将相应增加一个月。
(3)若被告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并且导致三人死亡,其基准刑则应认定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每增加一名死者,刑期将相应增加六个月;每增加一名重伤者,刑期将相应增加两个月;而对于无力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部分,每增加3万元,刑期将相应增加一个月。
(4)若经过综合计算后,所确定的刑期不足六个月,则应当适用拘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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