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调解
一、哪些不能进行调解
1.当事人未能出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导致交通警察无法证实事件真相的情况说明。
2.当事人对结果表示质疑。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确认。
4.当事人不愿意接受交警协调处理。
5.当事人尚未向交管部门提交调解申请。
6.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交通事故认定存疑的,交管部门应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应参与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提起。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申请调解
出了车祸,如果遇到这些情况就没法和解啦:
1.现场有变动或证据灭失,交警也搞不清真相。
2.对方不愿意在事故责任书上签字。
3.我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有疑虑。
4.我方不想让交警来调解等。
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付争议,我们有几种方法可以试试:
1.找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忙调解;
2.找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直接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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