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上机动车责任怎么划分
一、非机动车撞上机动车责任怎么划分
在涉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者以及行人间的交通事故中,若无过错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类别,则由机动车方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够明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存在过错行为,那么根据其程度的轻重,可以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对于始终保持无过失状态的机动车一方来说,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应超过总额的百分之十。
若该事故的损失系因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撞击机动车导致的,则机动车一方毋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怎么处理流程
1、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会确认并指定一个合适的定损中心(若无人身意外伤害,无需向当地交通警察局报案;即便交通警察局介入查勘,亦不会开具相关单据,建议直接前往定损中心进行处理)。
2、客户需与受损车辆的定损责任人共同抵达定损中心,在此期间,所有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均在场集中办公。
在完成责任书填写以及向定损责任人提供、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无论是否承担第三者损害赔偿责任,均应随身携带)之后,受损车辆应接受定损人员的拍照勘验与定损工作。
3、通常情况下,定损中心会与周边修车厂家紧密合作,若在定损过程中确认在该修车厂家进行维修服务,则不必支付任何额外款项。
待车辆修复后,无责任方应取回车辆并将含有行驶证、驾驶证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副本的资料转交给受害方(特别提示,即便无责任方本身未购买该项保险,亦须向权利方提交这部分材料)。
4、若无法选择在定损中心内的修车厂家进行修缮,当事人可凭借权益方的保险公司报案记录号,将车辆移至本人常光顾的4S店或是其他具有资质的修车厂家,将报案记录号告知工作人员并离开现场。
随后,各家修车厂家将会主动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由定损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审定。
5、当车辆维修完毕后,客户需先行向相关修车厂家支付修车费用。
修车厂家应向客户提供精确打印的定损清单、详细的修车单以及相关发票。
6、客户与权益方应再次约定碰面日期,向其提供包含行驶证、驾驶证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副本等在内的单据,同时还包括修车厂家所交付的定损清单、修车单以及相关发票。
权益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履行付款义务(注:涉及金额超过两千元的,需双方当事人共同抵达定损中心,由现场交警更换事故责任认定书。
新版认定书出具后,双方应立即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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