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致人死亡可以免于公诉吗
一、全责致人死亡可以免于吗
在涉及导致人身伤亡的案情中,将其排除于检察机关的起诉范畴是不可取的做法。
针对这种情况,被告人的行径可能违反了我国《》中关于罪的相关规范,而且该种类型的违法行为已被直接划入了民事法律诉讼领域。
在此背景下,无论肇事者本身或者受害者是否提出诉讼申请,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即我们通常所称的人民)均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启动相应的刑事追究程序。
根据法律条款的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在事前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和案件处理程序适用方法表示认可,则应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书面文件以确认所承认的罪行及其对量刑方案的接受。
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下列任何一个条件,他们就无须签署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些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1)属于视力残疾人士、听力受损或言语障碍者,以及意识模糊乃至无法自我控制的精神疾病患者;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辩护人对所承认的罪行持有异议;
(3)存在其他无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特殊情况。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书多久可以出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发时限所涉及的关键要素众多,如事故的繁复性、是否存在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是否需启动技术鉴定程序等等。
此文对此做了详尽阐述,以供各位参考。
首先,对于责任归属明确、基本事实清楚并且未发生人员伤亡的微小事故来说,通常交管部门能够在事故发生当日或次日便完成责任认定书的起草工作。
对于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的事故,交管部门通常会在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完成责任认定书的撰写。
若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或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情形,则责任认定书的签发时限将会相应延长。
在此种情况下,交管部门通常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认定书的起草工作。
然而,对于那些性质极其严重或复杂的事故而言,责任认定书的签发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但交管部门仍将竭力在二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如确需延期,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再延长十个自然日。
最后,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可能在事故现场即刻或三个自然日内完成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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