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开三轮车撞到人老板需要负责吗
一、工人开三轮车撞到人老板需要负责吗
对于判定在操作三轮车过程中导致他人受伤的工人的雇主是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一系列复杂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了事件发生当时的详细情形、被聘用的员工在执行任务中的行为是否符合其职责角色范畴、和是否涉及故意犯罪或是重大过失等等。
假如在工作过程中,受雇员开车意外撞击到他人并引发人员伤亡案件,但是这个行动并非是基于其自身岗位职责的,那么通常来说,并不应该为此负有赔偿义务,反倒是应该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的理赔限额来承担其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该名员工因为故意伤人和重大过失而给受害者造成伤害,那么他就必须要与自己的上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此之后,雇主要承担起连带赔偿责任,然后再有权利向犯错的那名员工进行追偿。
但是,如果肇事行为与其工作职责无关,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内,雇主也无需对此次事件负有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被车撞了当时人没事过两天人有事身体不舒服,能找到车主吗
该事件肇事后初期进行了检查,确认无恙;然而在随后的时间里,受害者经过进一步的医学检查,发现身体遭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验证这个损害确实是因肇事行为所导致的。
在此情况下,尽管前期受害者已经放弃向肇事方提出索赔的权利,但是随着新的证据的出现和定责的明确,受害人仍然有权依法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请求。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双方当事人均未及时选择报警,而在事故现场清理完毕之后,其中一方可再次报警请求交管部门介入处理。
对于此类情况,交管部门应根据其内部规定中的特定记录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保留,同时在接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正式立案的决定。
若经过查证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真实发生,交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以作备案。
如果经过严格查证仍不能证实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存在,或者该事故明显不属于交管部门正常的管辖范围,负责调查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各方,并详细解释做出此项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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