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所需材料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所需材料
在处理一般的车祸纠纷时,进行诉讼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
1. 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民事起诉书;
2. 关于交通事故的关键证据以及辅助材料,其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由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患者的既往病历和诊断证明文件;来自医院或是医疗机构的误工时间证明、就业单位所提供的;能够证明交通费用的相关有效发票;当事人及其最亲近亲属的相关证明、以及经济状况的说明;受害者丧失劳动力或者经过确认其为残疾的证明;被人和受害人为最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被抚养人如若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有效证明;以及其他适当的证据材料,比如《书》等。
鉴于车祸案件的具体情形有所不同,上述所载的证据材料可能需要相应地增减,并按照民事起诉书的数量向人民法院提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后的赔偿如何分配
1.这个钱给谁.就是那些能得到死亡的家人。
2.这些家人包括跟逝者住在一起的近亲们(首列继承人),比如伴侣、爸妈、孩子们。
如果他们都不在了,那么接下来就是第二排列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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