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处理
一、女方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处理
若在哺乳期内的女性能提出离婚请求,则她在无法承担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的情况下,应与男方先行协商,得到男方同意后待孩子满两周岁后,再将移交至男方手中。
如果女方因客观原因导致经济条件无法支持其对孩子进行妥善照顾时,亦可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将孩子权判归男方所有。
在此情况下,通常会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考量并做出公正裁决。
另外,对于已满两周岁且母亲不愿继续抚养的子女,法院通常会本着保护儿童权益的原则,做出抚养权判归父亲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女方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若女方提出离婚,则有关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家长可先行协商解决。
对于尚在哺乳期或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交由其母亲直接抚养照顾。
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家长们可再次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并判决对子女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权归属方案。
然而请注意,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破裂而被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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