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需要抚养子女
一、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需要抚养子女
自出生之时起,自然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得以确立;而当其中一方离世,这种关系亦会随之终止。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自然血亲间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是无法被解除或中断的。
作为父母,他们对于自己的子女享有法定的抚养责任和义务。
若父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那么未成年的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父母提出支付用的请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的权利。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人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这个费用会参照扶养人的劳动力丧失情况,并以受诉所在地的上一个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准来进行计算。
如果被扶养人还是个小孩子的话,那就得算到他18岁为止;而如果被扶养人已经没有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话,那么这个费用就要算20年。
三、手写的抚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书拟定的抚养协议同样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在确定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时,并不会因为其书写形式而有所不同,只要协议的起草者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协议条款内容未触犯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无悖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那么这样的抚养协议便可视为合法有效的文件。
当子女由某一方直接抚养时,另一方则应承担起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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