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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构成协助肇事逃逸

合飞律师1周前 (03-22)普法百科3

一、什么行为构成协助

1.当已经明了实际发生之后,即便当事人已经驾驶车辆或者弃置车辆以逃避事故现场;

2.假设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宣称他们并没有对事故负有任何责任,因而选择驾驶离去以躲避现场处理事务;

3.若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怀疑饮酒或者缺乏相关等证件,在向警方报告情况后,不仅没有遵守在场等待处理的义务,更是弃车而去后又选择返回事故现场;

4.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把伤者送至医疗部门进行治疗,却在没有向警方报告并且没有原因的情况下擅离职守;

5.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来说,虽然他们确实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在离开医院时却故意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6.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逃逸;

7.尽管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并且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应该清楚地了解到事故的发生;

8.经过双方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额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留下真实的,同时也有证据显示他们是被迫离开现场的。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什么行为被判定肇事逃逸

1.知晓及故意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仍然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离现场;

2.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自认为并未负有任何责任,从而驾驶车辆径直离去;

3.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酗酒或者无驾照驾驶等潜在违法行为,在报警之后,既不愿意听从指挥进行处理,又在弃车离开现场后再次返回;

4.尽管已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却未及时向警方报告情况并且无故离开医院;

5.虽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但是在离开时却为伤者或其家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6.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逃逸;

7.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后,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证据表明他们应当清楚地了解到这起事故的发生;

8.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金额明显不足,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未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同时有证据显示他们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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