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承担什么后果
一、承担什么后果
在违反公共安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肇事行为未达到构成犯罪程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应由交管部门对行为人处以人民币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给予十五天以内治安拘留的处罚。
若行为人在发生之后选择逃离现场,则依据该法规,交管部门有权吊销其驾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驾驶资格。
对于涉及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逃逸案件,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如果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行为就构成肇事逃逸
下列情况之一者,因逃避法律追责而逃离现场,均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并需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2.致使三人以上人员死亡,且需共同负责该起事故的责任;
3.对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害,需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力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4.在饮酒或吸食之后驾驶机动车;
5.未取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
6.明知所驾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效仍继续行驶;
7.明知所驾车辆为无牌照或已达到报废标准仍继续行驶;
8.严重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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