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肇事逃逸死者该怎么维权
一、肇事者死者该怎么维权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出于规避法律责任的意图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处以人民币两百元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
作为受害者的车主,可以依据书,在逃逸者归案后提出赔偿请求,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或的处罚;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若发生交通意外事件后,相关人员选择逃逸,则必须由逃逸者独自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责任。
为此,逃逸者需依照下列步骤和顺序来进行相应的赔偿工作:首先,若机动车驾驶人为逃逸者且其驾驶的车辆已参与了强制性的保险,那么保险会在其所承保的汽车强制性保险责任最高额度之内对逃逸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无法明确判断逃逸车辆及其是否曾参加过强制保险,或是逃逸过程中产生的抢救及丧葬等相关费用已经超出了汽车的强制性保险责任最高限额,此时就需要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对这些费用进行垫付处理。
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完成垫付之后,其管理机构将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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