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城市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倘若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刑事三方面责任。
首先,对于肇事逃逸的当事人,需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有充足证据表明对方也存在相应过错,此情况下,肇事方亦可适当减轻自身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造成后果后仍选择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吊销其机动车,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若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作为。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对其终身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进行记录,并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
若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他将会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若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将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判刑怎么赔偿
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任何一方选择了逃逸,那么他或她将被视为需承担所有责任的一方。
有鉴于此,该逃逸者必须依照下列顺序依次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首先,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而该机动车又恰好参加了强制保险的话,那么保险将会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如果机动车的身份无法确定,或者该机动车并没有参加强制保险,甚至于抢救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的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则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完毕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选择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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