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跨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者若逃离现场,将面临民事、行政及刑事上三类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首先,一旦出现,涉及到责任人逃避的情况时,此类责任人须独自承担起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有确凿证据证实另一方也存在过失行为的话,则可相应减轻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的责任人来说,他们将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并且在终生的时间里都无法再次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虽然这种违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级别,但交通管理部门仍有权对此类责任人作出高达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他们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将由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吊销,同时,他们终身不能再拥有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所在的车辆管理所还需将这类责任人终身禁止获得新驾驶证的决定记录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最后,无疑是加重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旦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那么这些责任人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而如果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责任人将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后伤者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逃逸行为的,应当由实施逃逸行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为了确保交通事故责任得以合理分配,逃逸方必须依照如下顺序执行赔偿事宜:首先,如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该机动车参与了强制性保险,那么,应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全权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其次,如果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能参与强制性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抢救、丧葬等费用的,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然而,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完毕之后,其管理机构将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垫付的款项。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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