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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一、怂恿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在诸多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被视为肇事逃逸行为人。

具体包括:首先,当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已经发生了时,却依然选择驾车或者抛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我们可能会因为自认为对事故并无直接责任而决定驾车远离事故现场;再次,如果我们在事故中存在酒后驾驶或者等可疑行为,并且在报警之后没有按照规定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反而选择弃车离开,然后再返回现场;此外,即使我们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没有报告事故情况的前提下就擅自离开医院,或者在离开医院时故意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还有就是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我们选择逃避;最后,如果我们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我们应该知晓该事故的发生。

同时,如果经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金额明显不足,而且我们在离开现场时并未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但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们是被迫离开现场的,那么这些情况也可以被视为肇事逃逸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选择逃逸的目的,通常都是为了避免自己承担向对方支付医疗费等的民事赔偿金的责任、被交警责令支付罚款的行政责任、乃至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责任。

二、车祸肇事怎么判定逃逸

在法律层面上,以下八种情况均可被视为行为:首先,驾驶员在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继续驾驶车辆或者弃车而去,离开事故现场;

驾驶员在认识到自身对于事故并无任何法律责任时,擅自驾驶车辆远离事故地点;再次,若驾驶员存在或者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报警之后不遵守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规定,选择弃车逃离然而又再次折返现场;第四,驾驶员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但是在未进行报警程序并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第五,驾驶员在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后,故意留下虚假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第六,在警方展开调查过程中,驾驶员故意逃避调查;第七,驾驶员在离开现场后,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应当知晓该起事故的发生;最后,如果经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驾驶员未能支付足够的赔偿费用,同时也未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其是在被迫的情况下才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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