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取保
一、如何取保
取保,俗称保释,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对于已经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通过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等方式,确保他们在收到传唤时能够随时出庭受审的一种强制手段。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流程如下:首先,需要提出申请;其次,由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审批,并在7日内给出回复;最后,如果决定取保,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相关文件,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对方逃逸如何维权
“”是指肇事者在后,为躲避责任逃离现场的行为。
未构成犯罪的逃逸行为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最高可罚2000元。
受害方有权在逃逸者归案后提出赔偿请求,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或财产损失,将面临3年以下或拘役的惩罚;若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3至7年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则将面临7年以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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