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肇事逃逸如何指责
一、对方如何指责
1.全责及无责:若所有事故责任皆可追溯至同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则该方当事人须承担全责,而对事故并未产生直接影响的另一方无需担责。
2.主责及次责:当事故起因为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规定,且另一方或第三方亦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时,严重违规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另一方或第三方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在导致发生的各方面当事人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相当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均需承担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对方肇事逃逸如何协商赔偿
若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了逃逸现象,则需由实施逃逸行为的一方负全责。
在此情况下,逃逸者需遵循下列的赔偿步骤:首先,当发生交通事故且车主驾车逃逸时,若该机动车辆参加过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将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予赔付;其次,如果对于肇事车辆的身份无法确定,或者该车辆并未参加强制保险,甚至在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已经超出了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此时需要支付诸如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的话,则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在救助基金垫付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选择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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