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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如何申诉

一、后如何申诉

您可以授权交管部门通知双方当事人,请求其协助主持调解事宜。

若调解无果,可待伤者康复之后依法提起诉讼;固然此时亦可提请诉讼,但此举无法立即解决医疗费负担的燃眉之急,且仅能主张已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此外,在这一阶段所能搜集到的证据对于您的诉讼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倘若经济状况不佳,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则应寻求对方的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援助,尽早启动诉讼程序,申请先行执行。

1.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应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明确责任归属。

如您对此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经交管部门确认,您负有责任的情况下,理应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若涉及保险赔付,可依规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未投保相应险种,则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二、逃逸如何赔付

若出现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况,通常被认为应由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逃逸方需根据以下的优先级顺序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首先,当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而该机动车已参与强制保险时,则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果机动车的具体信息不明确,或者该机动车并未参与强制保险,甚至在抢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已经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的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垫付。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垫付这些费用之后,其管理机构将会有权利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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