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如何认定
一、行为的如何认定
1.具有明确认知,即已知已经发生了交通意外事件,而这名交通事故当事人却选择驾驶车辆或者舍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2.在交通事故中,该当事人并未认识到自身所负有的责任,反而采取驾车强制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
3.在交通事故中,该当事人被怀疑存在酒后驾驶以及等违法行为,然而在报警之后,并未按照规定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而且选择舍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随后又返回到现场;
4.尽管这名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在完成这一过程之后,并未及时向警方报告情况,并且无故离开医院;
5.在交通事故中,该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在离开医院时,却为受伤人员或者其家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6.在交通事故调查期间,该当事人选择逃避责任,藏匿行踪;
7.在交通事故中,该当事人虽然离开了现场,但是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他应该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
8.经过双方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而这名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未留下真实的,同时也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他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逃逸行为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遇到,要这样处理:
1、如果找不到谁该负责,那就默认是逃逸的那个人背锅咯;
2、如果事故里两个人都没问题,那就是个纯属意外的小插曲了,还是得怪那个跑掉的人;
3、如果逃跑的人有违规或者操作不当,而对方又没犯错,那就是逃跑的人全责啦;
4、如果两个人都有错,那就在看他们各自的过失程度后,适当减轻逃跑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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