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一、停车场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在所有当事人皆未察觉事件发生迹象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并不予以承认是逃逸行为,然而,一旦有确凿证据证明相关人员在知晓真相之后抽身离去,便是名副其实的肇事逃逸。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肇事逃逸行为,我们应当采取以下合法措施进行约束和惩罚:
(1)首先,需由肇事者承担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若有充足证据表明其他参与者存在过错的话,逃逸者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2)若是此次逃逸行为并未触犯,就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给予其2,00至2,000元的罚款,并同时处以十五天以下的;
(3)倘若此类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即可依法以论处,接受刑事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对方肇事逃逸如何立案
肇事逃逸案件立案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控告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积极报告此类案件;其次,司法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予以认真迅速地审查;第三,在经过详细审查后,若发现存在确实构成犯罪的事实且这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应当予以立案处理;最后,如果经过审查后认定并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予立案,同时必须将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及时告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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